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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院喜获北京市产前诊断执业许可
在院领导的直接关心下,北大医院获得北京市产前诊断执业许可,执业项目包括:遗传咨询、B超、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分子遗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已于1994年公布、1995年6月1日起实施,200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母婴保健的中心、目的和方针等做了更明确的规定。《母婴保健法》的第一条就明确指出,制定《母婴保健法》的目的就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目前,出生缺陷已成为影响我国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问题。我国总出生缺陷率已高达5%左右,这将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并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绝大多数出生缺陷的病因不明,只能通过产前诊断来预防患儿的出生,因此,做好产前诊断工作,对于落实《母婴保健法》,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的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由经资格认定的医务人员在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进行。北大医院在2005年底进行了产前诊断机构许可的申报工作。四个检查组分别就临床、超声、实验室、管理等部分进行了检查,专家一致的结论是:北大医院基本符合北京市产前诊断机构的要求。
产前诊断工作是造福于全人类的工作,也是对医务人员要求更高的一项工作。这次产前诊断机构的成功申报是对北大医院综合实力的考察和肯定,同时也使各科进行的临床遗传诊断工作更加完善及合法化。
采编自:北大医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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